我说,谢谢你让我知道,我得像个男人一样的活着。我刚刚给自己以前的小弟跪下了,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出息。
荣华使劲的点着头,她说,会,那时候的你很没出息。不过我知道,你是为了我才下跪的。
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,有点轻松,可能为了荣华才下跪,是我们两个能想到的最好的理由了吧。
一部分是为了荣华,一部分,我是害怕。
荣华没有戳破我最后的一点自尊心,走到一半的时候,眼看着都快走出县城了,荣华拉住我,“要出城?王叔叔还在城里呢!”
“都走到这里了啊,脑子里想着事情,倒也没觉得时间过了多久。咱不出去,先找个宾馆住下来吧。”我四周围望了望,想找个宾馆。
可是当我们找到宾馆,准备进去开个房的时候,我才发现自己身上已经身无分文了。
我不喜欢把钱存在银行卡里,以前都是现金,放在家里,或者放在堂口,出门也用不上几个钱,可是现在,一分钱难倒了英雄好汉。
身无分文,无处可去,这是我和荣华现在面对最大的难题,然后更别提,还要面对别人无休止的追杀了。
“王子轩,跟我走!”出了宾馆,荣华拉着我就往北边走。
我问她要去哪儿,她说,去我以前住的那个桥底下,不知道我和爷爷的家还在不在。
至于该怎么走嘛?一路向北!
离原来荣华的居身之所越近,荣华的眼眶就越红,等到我们走到的时候,荣华的眼泪就不停的掉了下来,我小心的擦干净她脸上的泪水,就好像是呵护某一样珍宝一样,小心翼翼的。
“别哭了,以后我陪着你,不管走到哪,我都带着你。”
“王子轩,以后你会娶我做你的新娘吗?”
荣华睁大了眼睛看着我,脸上还带着泪痕,我笑了笑,说了声,傻瓜,就把她抱进怀里,我说,“你是我现在唯一想要好好守护的东西。”
以前的地方早就被人占了,当我们走进桥底下的时候,那群流浪汉充满敌意的看着我们,像极了护着自己领地的野狗。
现在,我也是这群人了,像条狗一样过着自己的生活。
我把刀拿出来摆在一个人的旁边,那里是以前荣华和她爷爷住的地方,荣华想要睡在那边。
“这里我占了,你换个地方吧。”我淡淡的说了一声。
以前我根本不屑于做出这样的事情,可是现在为了一个算不上容身之所的容身之所威胁一个流浪汉,不得不说,我活到狗身上去了。
我就在想啊,我活着,起码得像条疯狗一样,才行吧!
(本章完)